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验收管理办法

苏科函〔2009363

 

各有关市县科技局,省有关厅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工作总体安排,请你们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93号文)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每年应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及时上报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一般于每年度的下半年集中组织,具体递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为每周三,其他时间不受理。

2、如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基金办审批,延期项目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办理项目中止手续。对未按规定提出书面调整或申请中止的项目承担单位,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严格控制其下一年新上项目,并在三年内停止受理相关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3、关于企业博士创新项目的验收。鉴于企业博士创新项目的特殊性,该类项目不组织专家验收,由省基金办委托省辖市科技局负责统一组织,采取汇报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创新点、研究成果、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项目承担人将汇报的内容写成总结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邮箱:fanj@jstd.gov.cn),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送我处,不参加结题评议。网上申请、办理证书程序与其他基金项目相同。

4、结题评议材料报送:各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将参加结题评议的项目于每年按省基金办通知时间报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逾期报送的项目将不能参加度结题评议,将按未结题项目处理。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西楼105

    址:www.jsnsf.gov.cn

联系方式:025-83616056

 

附件: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由省基金办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集中组织验收,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提交验收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验收申请。第一步:网上申请验收,项目合同到期后,由项目承担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网上申请验收。网址:http://www.jskjjh.gov.cn。网上验收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社发处即可(网上递交即可,无需等批准,纸质版申请验收时才通过网上批准)。第二步,项目主管部门集中本年度验收项目,与省基金办电话联系,确定项目验收方式,同时查看各项目网上申请是否提交。第三步,项目承担人准备好验收申请表2份(网上打印)、《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1份(暂时不装订,夹到一起即可,待验收意见出来后一起装订)和验收专家组名单(37人),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省基金办申请验收(每周三办理),未获得批准的,不得组织验收。

步骤二、组织验收。网上验收申请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依照省基金委确定的方式组织项目验收,重点项目须会评,其他项目原则上集中验收。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打印专家意见表格,填写专家意见并由专家签字扫描后上传(函评项目选择其中一份主要意见上传),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社发处待审批验收证书。

步骤三、结题评议。结题评议于每年年底进行。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项目主管部门年底将每个结题项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一份和验收意见(与合订本装订到一起或用夹子夹到一起,验收意见无需盖章),一式两份,于规定期限内(见通知正文)报省基金办,统一参加结题评议,通过评议的项目办理验收证书;未通过评议的项目视为未通过结题,予以中止。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研发工作总结;

5、研发技术报告;

6、经费决算表(见附件);

7、材料附件:指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省基金委共享。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其他类型的研究成果必须是在项目进行期间完成的方可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中,否则退回验收申请。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参考格式.doc